怀孕了公司不给续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怀孕了,和公司的合同马上到期,可公司说不打算续签了。我挺担心自己权益受损的,也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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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女职工孕期的相关保护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也就是说,当您处于怀孕期间,公司原本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绝续签。如果公司执意不续签,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关于赔偿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应该是3×5000 = 15000元。但因为公司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二倍的赔偿金,也就是15000×2 = 30000元。 所以,在您怀孕公司不续签合同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上述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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