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孕在身时,在职场中具体有哪些特权呢?

我现在怀孕了,很担心单位会因为我怀孕而对我有不公平的对待。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在工作中到底有哪些明确的特权保障,比如会不会被辞退,有没有休假方面的特殊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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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职场中,怀孕女职工享有多项特权,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不被辞退及不降薪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降低其基本工资。也就是说,除非女职工主动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用人单位不能以怀孕为由辞退女职工或降低其工资。 **劳动安全受保障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61条和63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5、6、7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此外,如果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孕产期的带薪休假保障**: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对女职工怀孕期间因流产、生育而给予了特殊假期待遇。具体如下: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的第九条规定,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2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可以合并使用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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