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过来试用期被辞退是否有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什么是经济补偿呢?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要给劳动者的一笔钱,用来保障劳动者权益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以下几种常见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像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四是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是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比如多次旷工、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相关概念: 无过错性辞退:就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比如经营困难、劳动者自身能力问题等,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过错性辞退:是指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比如违反规章制度、违法犯罪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在某些法定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金钱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