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当月公司是否交社保?
我在试用期内打算离职,不知道离职这个月公司会不会给我交社保。我很担心如果公司不给交,会影响我的社保连续性,进而影响我之后的一些权益,比如医保报销之类的。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试用期离职当月公司到底要不要交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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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试用期离职当月公司是否交社保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社保缴纳的基本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这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的一部分,所以原则上,公司应该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保。 对于试用期离职当月的情况,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到了一定时间,例如工作时间超过了当地社保缴纳的计算周期起始点,公司通常是需要为其缴纳当月社保的。比如说,当地社保缴纳是以每月15号为节点划分,员工在15号之后离职,公司一般就需要缴纳当月社保。 然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刚入职不久就离职,且工作时间极短,还未到当地社保办理增员等手续的时间,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尚未完成社保增员,也就无法为员工缴纳当月社保。但即使如此,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等相关手续。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试用期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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