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拆迁评估公司的流程是一个系统且严谨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确定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这一规定保证了被征收人在选择评估机构上有一定的参与权,确保评估机构的选定公平、公正。
接着是签订评估委托合同。评估机构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会与评估机构签订书面的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就好比双方达成了一个“合作约定”,规定了评估机构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征收部门需要支付的费用等事项。
之后进入实地查勘环节。评估人员要到被征收房屋现场,对房屋的状况进行实地勘察,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等。他们会做好记录,拍摄反映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这些资料将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这就像是医生给病人做检查,详细了解房屋的“身体状况”。
然后是进行评估测算。评估机构会根据实地查勘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测算。市场法就是参考类似房屋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的房屋,通过计算未来的收益来确定价值;成本法是考虑重新建造房屋的成本。
再之后是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会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评估机构的评估专业人员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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