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家这边要进行房屋拆迁了,听说拆迁前会有评估环节。我不太清楚这个评估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担心在过程中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从开始到结束,整个房屋拆迁评估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有哪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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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评估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程序: 首先是确定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这就保证了评估机构选择的公平公正,让被征收人有一定的参与权。 接着,房屋征收部门会向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后,会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之后,评估机构会根据实地查勘情况,结合相关数据和市场情况,按照评估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内容。 房屋征收部门会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如果存在错误,评估机构会修正。 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会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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