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是怎样的?


划拨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又很重要的法律问题,对于参与此类建房的人来说,了解其产权性质有助于明晰自己对房屋所拥有的权利。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划拨土地和集资建房这两个概念。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与出让土地不同,划拨土地没有经过市场的有偿出让程序。而集资建房则是由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等组织建设,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一般由单位和职工共同出资。 关于划拨集资建房的产权归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了集资建房,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那么职工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不过,这里的房屋所有权和普通商品房的所有权还是有所区别的。因为土地是划拨性质,在房屋转让、抵押等方面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如果要将划拨集资建房进行转让,需要经过政府审批,并且补缴土地出让金。 另外,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关于划拨集资建房的具体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可能会对房屋的上市交易时间、收益分配等方面作出规定。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划拨集资建房在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在交易时需要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益。 划拨集资建房的产权性质是职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由于土地是划拨性质,在房屋的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上会受到一定限制,并且在符合条件转让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如果你对自己所拥有的划拨集资建房的产权情况还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