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对象和依据是什么?
我有套房子,最近听说要征收房产税了,心里有点慌。我不太清楚房产税到底对哪些对象征收,依据又是什么。我这套房是普通住宅,不知道在不在征收范围内,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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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简单来说,就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首先,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产。这里所说的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过,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其次,房产税的征收依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从价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于自用的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公式为:应纳税额 = 房产原值×(1 - 扣除比例)×1.2% 。这里的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另一种是从租计征,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公式为:应纳税额 = 租金收入×12%(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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