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产过户指的是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后,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一般来说,房产过户的手续会因过户方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下面为你介绍几种常见过户方式所需的手续: **买卖过户**:首先,买卖双方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里要明确房屋的具体情况、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重要内容。之后,买卖双方需要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会查验有关证件,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接着,根据房屋的评估价格,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像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最后,买方凭借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赠与过户**: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先签订赠与合同,合同需表明赠与人自愿将房屋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该赠与。然后,赠与双方需携带赠与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之后,受赠人凭公证书等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等税费。最后,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产权变更到受赠人名下。 **继承过户**:如果是法定继承,要先确定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房产。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之后,所有继承人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凭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若有遗嘱继承的情况,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需按照遗嘱内容办理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