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房屋分割的诉讼请求是怎样的?


按份共有房屋分割的诉讼请求是指在按份共有人就共有房屋分割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所提出的具体诉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了解一下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房屋按份共有的情况下,每个共有人都有明确的份额比例,比如甲占 60%,乙占 40%。 关于按份共有房屋分割的诉讼请求,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实物分割。当房屋可以进行物理上的分割,且分割后不会损害房屋的使用价值时,共有人可以请求进行实物分割。比如一套复式房屋,上下两层可以独立使用,共有人可以请求将上下两层分别归不同的共有人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二是变价分割。如果房屋无法进行实物分割,或者共有人都不愿意取得房屋所有权,那么可以请求将房屋出售,然后按照各自的份额分配价款。例如,房屋是一个整体,分割会严重影响其使用功能,这种情况下就适合变价分割。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三是作价补偿。当部分共有人愿意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其他共有人不愿意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共有人可以按照其他共有人的份额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比如甲、乙按份共有房屋,甲想继续拥有房屋,乙想退出,那么甲可以按照乙的份额给予乙相应的金钱补偿。这种方式也是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物分割规定的。 在提出诉讼请求时,需要明确具体的分割方式、份额计算以及相关的补偿金额等内容。同时,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请求,比如房屋产权证书、共有人份额的约定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在按份共有房屋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