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我在一家饭店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最近我家里有点急事,想尽快辞职回家处理。我就想问问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辞职是不是不用提前一个月啊?我想赶紧走,又怕有什么法律问题,想弄清楚自己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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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一般不需要提前一个月。 首先解释下相关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书面劳动合同能保障双方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第八十二条指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意味着如果饭店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高到11个月)。 在这种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不用提前一个月告知饭店辞职。除了让饭店结清工资和退还押金,您还能要求支付上述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补偿。要是和饭店谈不拢,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从您离开饭店那一刻起算一整年。 不过,如果您与饭店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时间离职;或者虽然没签合同,但饭店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一些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您还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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