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什么类型?
我是一名退休人员,之前又返聘回单位上班,结果工作时受了伤。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退休人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什么类型,是和普通员工一样吗?还是有特殊规定?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退休人员在工伤赔偿方面的一些基本概念。退休人员一般是指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办理了退休手续,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当这类人员返聘到单位工作时,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关系和普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有所不同,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在普通的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确定赔偿项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很多,比如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赔偿项目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会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退休人员由于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并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赔偿问题一般按照民事侵权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所以,退休人员工伤赔偿项目属于民事侵权赔偿类型,而不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工伤赔偿类型。这意味着在处理退休人员工伤赔偿问题时,要按照民事侵权的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责任和赔偿项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