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离婚后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是农村的,现在打算离婚。家里有一处宅基地,不知道离婚后这宅基地该怎么分割。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农村宅基地离婚后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具体的分割方法和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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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离婚后的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首先,要明确农村宅基地的概念。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只拥有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例如,可以一方获得房屋,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分割受到诸多限制。因为宅基地是基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取得的,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夫妻一方不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不能单独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合理分配。但如果一方不是本集体成员,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而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处理。 另外,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的,那么该房屋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修缮等,扩建、修缮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总之,农村宅基地离婚后的分割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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