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生产期间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
我是一名产妇,目前正在生产期间,但是公司一直没给我发工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在我生产期间是不是应该给我发工资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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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妇生产期间,公司是否发放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这涉及到生育保险待遇等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这两个概念。产假工资,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按照正常出勤情况给发的工资。生育津贴则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简单来讲,这两者都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经济收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女职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她能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本人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例如,小王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较高,她拿到的生育津贴比自己平时工资高,那单位不能把多出来的部分扣下;要是小李所在单位平均工资低,生育津贴比她平时工资少,单位就得把少的部分补上。 要是女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这种情况下,单位就需要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没给交保险,就得自己承担支付产假工资的责任,保证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不受影响。 所以,产妇生产期间是有工资保障的,具体由谁发放、发放多少,取决于单位是否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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