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造成损失离职后是否要赔偿?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的时候,因为自己的疏忽给公司造成了一些损失。现在我已经从那家公司离职了,公司突然联系我说要我赔偿损失。我想知道,我都已经离职了,还需要为之前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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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即便已经离职,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下面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劳动关系里,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就符合这种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也表明,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其次,判断是否需要赔偿的关键在于员工的过错程度和损失的关联性。如果员工是因为故意行为,比如恶意破坏公司设备、泄露公司机密等,导致公司遭受损失,那么毫无疑问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如果是重大过失,例如员工在操作大型机器时,违反了公司明确规定的操作规程,从而引发设备损坏和生产停滞等损失,这种情况下通常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员工只是一般的工作失误,且公司本身在管理、监督等方面也存在一定问题,那么员工可能不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最后,公司要求员工赔偿损失,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公司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确实存在,以及损失与员工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来要求赔偿。如果没有相关约定或制度,公司随意要求员工赔偿是缺乏依据的。所以,离职员工是否要赔偿公司损失,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和合同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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