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差额要补给个人吗?

我休产假期间,单位正常发了产假工资。后来我了解到生育津贴比产假工资高,我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想知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这中间的差额单位是不是应该补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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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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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产假工资则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女职工的工资。 从法律角度来看,生育津贴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说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女职工的生育期间补偿费用比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的产假工资要多。在这种情况下,实践中多数地区认为用人单位应该将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女职工。因为生育津贴是女职工应得的生育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了产假工资,就截留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的部分。 不过,具体的执行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有些地区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将差额补给女职工;而有些地区可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同的做法。所以,女职工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先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具体政策,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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