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住我的房子是否需要交房贷?
我自己婚前买了套房,有房贷要还。现在老公也住进来了,我有点纠结他 需不需要一起承担房贷。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他有没有这个义务,还是说全凭我们自己商量决定?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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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贷并不天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贷的偿还责任通常是根据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来确定的。
如果房子是您个人的,比如是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您个人名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这房子就是您的个人财产,房贷也应由您个人负责偿还,从法律规定上老公并没有必须交房贷的义务。
不过,夫妻之间对于是否共同偿还房贷等财产问题,可以进行充分的协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约定房贷的承担方式。要是有了相关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里强调的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而房贷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所以综合来看,老公住您的房子,法律上没有强制要求他交房贷,主要看你们夫妻之间怎么商量和约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房产所有权:指的是对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谁拥有房产所有权,在很多时候决定了房贷等相关责任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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