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是否需要垫付费用?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人了,现在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疗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义务一定要垫付。万一我垫付了,后续理赔出问题怎么办?我想了解撞伤人后到底需不需要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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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伤人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垫付费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讲,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条文强制要求肇事者必须垫付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当发生撞伤人的事故后,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超出了这个限额,或者车辆没有参加保险等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 从实际情况来看,垫付费用可能是出于人道主义和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但垫付也存在一定风险,比如后续责任划分不清,垫付的费用可能难以顺利收回。所以,如果肇事者选择垫付,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能够作为证据。 总之,撞伤人后并没有法律上必须垫付费用的强制要求,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意愿来决定是否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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