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撞人后需要垫付药费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现在在医院,家属要求我垫付药费。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义务必须垫付药费。万一垫付了后续有纠纷怎么办?所以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车撞人后垫付药费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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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的情况下,关于是否需要垫付药费,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来分析。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并没有强制要求车主必须垫付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侵权人(也就是撞人的车主)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这并不等同于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马上垫付药费。 对于交强险,它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及时获得救助而设立的强制性保险。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如果车主购买了商业三者险,那么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商业险也可以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过,商业险的理赔通常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时间。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车主选择垫付药费,这是一种积极处理事故的态度,可能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压力,也有利于事故的协商解决。但垫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支付记录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能够作为证据。 如果车主不垫付药费,伤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可以自行先支付药费,待治疗结束后,向车主和保险公司主张赔偿。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要求保险公司或车主先行支付部分医疗费用。 总之,车撞人后车主没有绝对的义务垫付药费,但从人道主义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垫付并保留好凭证是比较妥善的做法。同时,无论是垫付还是不垫付,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处理后续的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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