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是否要退租金?
我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住了半年房子突然被拆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东是不是应该把我没住的那半年租金退给我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房子被拆的情况下,通常是需要退还剩余租金的。这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它就像是租客和房东之间的一个约定,租客付钱给房东,房东提供房子给租客居住。正常情况下,双方都要按照这个约定来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子被拆,一般来说并不是租客的原因导致的,这就属于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 当房子被拆后,租客没办法再继续使用这个房子居住,也就是不能实现当初签订租赁合同的目的了。在这种情况下,租客是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的。一旦合同解除,对于还没住的那段时间,房东自然就没有理由再收租金,所以应该把剩余的租金退还给租客。 比如说,租客租了一年房子,付了一年租金,住了3个月房子被拆了,那么从第4个月开始往后的9个月租金,房东就应当退给租客。当然,如果房子被拆是因为租客的某些违法行为导致的,那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但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