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职没办好工资应该拖欠吗?

我辞职时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没能把离职手续全部办好,现在公司以这个理由拖欠我的工资。我心里很委屈,自己也付出了劳动,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拖欠工资是否合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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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辞职没办好的情况下,工资一般不应该被拖欠。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在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之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一次性地全额支付员工的工资。也就是说,员工正式离开公司时,公司就应当立即结算并支付其所有应得工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员工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其获取工资的合法权益。另外,在特定情形下,比如员工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且未完成工作交接,导致雇主遭受经济损失,雇主有权要求员工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此时可能会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但这并不等同于可以拖欠工资,只是在合理范围内扣除相应赔偿部分。 例如,青岛某酒店以员工没有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为由,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员工要求支付工资的仲裁请求得到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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