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不要补偿还能要求公司补交公积金吗?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放弃补偿的协议,当时也没考虑公积金的事儿。现在了解到公积金对自己挺重要的,就想让公司给补交公积金。但不知道之前签的那个协议会不会影响我要求补交公积金,所以想问问签了不要补偿后还能不能要求公司补交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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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签了不要补偿后能否要求公司补交公积金这个问题前,咱们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这里提到的签了不要补偿,通常这种放弃补偿的协议主要针对的是经济补偿方面,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签署了放弃补偿的协议,这个协议的效力一般不涉及公积金缴存义务。因为公积金的缴存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单位不能通过与员工的约定来免除自己的法定缴存责任。 所以,签了不要补偿的协议,依然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公积金。如果公司拒绝,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公司限期办理。若公司逾期不办理,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员工还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自己应享有的公积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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