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入职协议但没入职该怎么办?
我和公司签了入职协议,可后来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去入职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会有什么后果,也不知道该怎么和公司处理后续事宜,是直接不去就行,还是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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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签了入职协议却最终没有入职,这种情况在法律上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确入职协议的性质。入职协议是你和公司就建立劳动关系达成的一种初步约定,虽然它不像正式的劳动合同那样全面和规范,但同样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从公司角度来看,如果公司因为你的入职做了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为你预留岗位、进行了专门的招聘流程、安排了入职培训等,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你无正当理由不入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因其信赖你会入职而遭受的损失。不过,公司需要证明这些损失的存在以及与你不入职之间的因果关系。 对于你而言,如果你是因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比如突发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无法入职,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在这种情况下,你应当及时通知公司,说明不能入职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即使你有正当理由不入职,也建议你采取一些妥善的处理方式。比如,以书面形式(如邮件、信函)向公司说明情况并表达歉意,尽量减少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这样既符合基本的职业操守,也有助于维护你自身的职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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