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劳动合同没去上班需要解除吗?

我和一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没办法去上班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呢?不解除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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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上班是否需要解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合同的性质。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一旦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建立了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通常指劳动者实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如果签了合同但没去上班,从严格意义上讲,可能尚未形成实际的用工关系。 不过,即使没有实际用工,劳动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打算去上班,最好还是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因为,虽然没有实际工作,但劳动合同的存在可能会给双方带来一些潜在的影响。比如,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能会占用其招聘名额和资源;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不解除合同,可能会影响后续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若不与用人单位沟通就直接不去上班,可能会被视为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建议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办理相关的解除手续。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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