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否需要计提以及分录怎么做?


在会计处理中,社保是否需要计提以及如何做分录,涉及到财务规范和相关法规要求。 首先解释一下计提的概念,计提就是计算和提取。在会计核算里,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于当期应承担但尚未支付的费用,需要先进行计提。社保费用也是如此,因为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员工提供了劳动,企业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虽然这个费用可能在以后期间才实际支付,但按照权责发生制,应该在当期计提。 从法律依据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社保费用属于职工薪酬的一部分,所以企业需要按照准则要求进行计提。 接下来说说分录的做法。一般情况下,社保分为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对于单位承担的社保计提时,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根据员工所属部门,可能是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社保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这里的管理费用等科目,是根据员工所在的不同部门来确定费用归属的,比如管理人员的社保计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社保计入销售费用等。而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科目,就是用来核算企业应该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它属于企业的一项负债。 缴纳社保时的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承担部分),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贷:银行存款。这里的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是因为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企业只是代扣代缴,最终还是要从员工工资里扣除的,所以先通过这个科目核算。等到发放工资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社保费(个人承担部分),银行存款(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