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家对以前企业不交社保有什么规定?

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工作了几年,最近才发现那时候企业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想了解下国家针对这种以前企业不交社保的情况,到底有怎样的规定,我能不能让企业给我补缴,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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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家对于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有一系列规定,下面从多个方面来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该法第五十八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企业从员工入职开始,就必须履行社保缴纳的责任。 其次,如果企业以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通过一定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但对于社保补缴问题,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劳动者申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再者,企业不缴纳社保,面临的法律后果也较为严重。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您遇到以前企业未交社保的情况,您可以先和企业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若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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