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几年没交社保,现在能要求补缴吗?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通常是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前几年未缴纳的社保的。 首先,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其次,从法律实践来看,当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一般来说,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就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社保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 不过,在要求补缴社保时,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补缴社保可能存在一定的时效限制,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有些地方规定,对于超过一定期限的社保补缴申请,可能不予受理。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已过时效等理由拒绝补缴,员工可能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在劳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劳动仲裁或诉讼的结果也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等。 总之,员工在遇到公司未缴纳社保的情况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要求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