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签合作协议不签劳动合同,合作合同是否有效?
我是一名主播,和公司只签了合作协议,没签劳动合同。我担心这份合作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万一之后有纠纷,这协议能不能保障我的权益?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只签合作协议的情况合不合法,合作合同到底做不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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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主播签合作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合作合同一般是做数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合作协议和劳动合同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合作协议通常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合作事项达成的约定,双方在合作中各自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更强调合作关系的平等性和自主性。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只要合作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合作协议就是有效的。例如,主播和合作方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合作内容、利益分配方式、权利义务等事项,双方签字确认后,这份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然而,如果双方实际存在的是劳动关系,却签订合作协议来规避法律责任,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如果主播在工作中受公司的管理、指挥和监督,公司为其安排工作任务、提供劳动条件等,即使签订的是合作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主播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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