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房屋赠送给别人怎么收税?
我通过法院拍卖买到了一套房子,现在想把这套房子赠送给我的亲戚,不知道在赠送过程中会涉及哪些税,具体是怎么收的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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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拍卖的房屋赠送给别人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问题主要从赠与方和受赠方两个角度来看。 对于赠与方,通常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但如果是家庭财产分割,包括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况,免征增值税。同时,由于是个人之间的赠与行为,不涉及土地增值税。而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依据相关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等特定亲属,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受赠方,主要涉及契税和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房屋赠与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受赠方需要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契税,一般税率为3%-5%,具体由当地规定。印花税则是按照房屋赠与合同上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在进行房屋赠与时,建议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了解具体的税收政策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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