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营业用房经营租赁服务的税率是多少?


商业营业用房经营租赁服务涉及到多种税种,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税率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其次是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这些附加税费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来计算征收的。 另外,印花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不过,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需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