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经营用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哪些?


在我国,出租经营用房涉及多项税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如果您是一般纳税人,按照不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9%。若您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过,如果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例如,您在市区出租经营用房,缴纳了1000元增值税,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就是1000×7% = 70元,教育费附加是1000×3% = 30元,地方教育附加是1000×2% = 20元。 再者是房产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不过,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情况,可能会有税收优惠。 还有印花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假设您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年租金是10万元,那么印花税就是100000×0.001 = 100元。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如果出租方是个人)或企业所得税(如果出租方是企业)。对于个人出租经营用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企业则需要将出租经营用房的收入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