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需要交什么税?


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涉及多种税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减按 1.5%计算应纳税额;出租非住房,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比如,您出租一套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为 10000 元,那么增值税应纳税额就是 10000÷(1 + 5%)×5% = 476.19 元。 其次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些附加税费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不同地区有不同的税率,市区为 7%,县城、镇为 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为 1%;教育费附加率为 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 2%。假设前面例子中在市区,实际缴纳增值税 476.19 元,那么城市维护建设税为 476.19×7% = 33.33 元,教育费附加为 476.19×3% = 14.29 元,地方教育附加为 476.19×2% = 9.52 元。 再者是房产税。对于出租房屋,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 12%。但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 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如果您出租住房,月租金 5000 元,每月应缴纳房产税为 5000×4% = 200 元;若出租非住房,月租金 10000 元,每月应缴纳房产税为 10000×12% = 1200 元。 还有印花税。财产租赁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签订一份月租金 5000 元、租期一年的租赁合同,印花税就是 5000×12×0.1% = 60 元。不过,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月租金收入 5000 元,应纳税所得额为 5000×(1 - 20%) = 4000 元,若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为 4000×10% = 4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