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工伤骨折怎么赔偿?

我是个临时工,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我不知道自己这种临时工的身份,在工伤骨折后该怎么获得赔偿,是找老板私下协商,还是走法律程序?赔偿的标准和项目有哪些?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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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临时工虽然可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骨折,就属于工伤范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临时工工伤骨折也应按照工伤来处理赔偿事宜。 关于赔偿流程,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在工伤认定之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三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如果因工伤导致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临时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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