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脚筋受伤是否算工伤?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脚筋受伤了。老板说我是临时工,不算工伤,不给我相应的赔偿。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问问,临时工脚筋受伤到底算不算工伤啊?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脚筋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临时工”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都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临时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脚筋受伤,那么符合上述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临时工在工厂的生产线上进行操作时,被机器伤到脚导致脚筋受伤,这种情况就属于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场所内受伤。 即使临时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赔偿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临时工脚筋受伤后,应及时收集证据,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