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人有房赠予最简单的三个步骤是什么?

我家老人想把房子赠予给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听说有最简单的三个步骤,可我不清楚是哪三步。我就想知道这三个步骤具体内容是啥,这样我就能和老人一起去办理房子赠予的事儿了,免得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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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老人将房屋赠与他人,一般来说,所谓“最简单的三个步骤”主要包括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可选择)以及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就是老人和受赠人之间达成的一个协议,在这个协议里要明确表示老人愿意把自己的房子送给对方,对方也同意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中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还有房子的具体位置、面积等情况。这个合同可以自己起草,也可以找律师帮忙写,关键是要把双方的意思表达清楚。 其次是办理赠与公证(可选择)。虽然这一步不是必须的,但办理公证能增强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老人和受赠人需要带着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人员会对双方的身份、赠与的意愿等进行核实,然后出具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办理公证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最后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双方要带着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如果办理了公证,还要带上公证书)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对房屋产权进行变更登记,将房屋的所有权从老人名下转移到受赠人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房屋赠与过户属于双方共同申请的情形。完成过户登记后,赠与行为就正式完成了,受赠人就合法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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