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拖欠工资多长时间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我在天津工作,公司这个月工资没按时发,之前也有过类似情况。我想知道要是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发,达到多久我能要求双倍补偿啊?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这个时间界限以及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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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关于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双倍补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的。比如你入职一家天津公司,从上班那天起,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没和你签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就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最多能主张11个月。 其次,如果是单纯的拖欠工资,通常并不会直接导致双倍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但不是双倍工资这种形式) ,具体是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不过,要是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用人单位经过与工会协商并告知全体员工和相关机关做备案后,可适当延迟一个月发工资,这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 另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要通过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要在规定时效内提出。 相关概念: 劳动报酬:指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应得的收入,体现按劳取酬原则。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通过仲裁获得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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