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双倍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有段时间没发工资了。我和公司也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拖欠工资多久我能要求双倍补偿啊?是从拖欠那天开始算,还是有其他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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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双倍补偿,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说的“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开始在单位上班的日子,“书面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其次,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逾期仍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比如,单位该发工资却没发,劳动部门让单位限期给你发,单位到期还没发,这时候就可能要给你加付赔偿金。 不过要注意,这里的双倍补偿情况不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没签合同就应支付;而加付赔偿金是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工资才会产生。同时,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劳动仲裁、诉讼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用工之日:劳动者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起始日期。 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的政府部门。 劳动仲裁: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由专门的仲裁机构对劳动纠纷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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