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种类都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三种类型。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一个合同结束的时间。比如,双方约定合同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到2026年1月1日结束,这就是典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它能让双方都清楚合同的起止时间,便于安排工作和规划生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并不是说这份合同没有尽头,只是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终止日期。例如,一些老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他们就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符合特定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把某项工作完成的时间作为合同期限。比如,一家建筑公司和工人约定,以完成某个楼盘的建设为合同期限,楼盘建好,合同也就结束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约定了明确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