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标准在仲裁中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这几年都没怎么休过年假。最近打算离职,就想了解下未休年假的工资该怎么算。要是和公司算不明白,可能得申请仲裁,所以想知道在仲裁时,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标准到底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展开


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标准在仲裁中有明确规定。首先,在计算未休年假工资时,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面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真正额外支付给员工的是日工资的200% 。 日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将月工资除以每月的法定工作日(21.75天)来得出。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前12个月内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则按实际月份计算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月工资5000元,他应休年假5天但未休,那么他的日工资为5000÷21.75≈230元,未休年假工资就是230×5×2 = 2300元(这里2倍是额外支付部分,加上正常工作的1倍工资共3倍)。 另外,关于仲裁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劳动者主张未休年休假补偿工资的仲裁时效期间从应休年休假年度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允许跨年度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的,请求权时效顺延至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从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计算。 在申请仲裁时,劳动者要提供能证明自己年假没休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公司的休假规定,请假条等 。相关概念:(日工资:是将月工资按照每月法定工作日进行折算得出的每日工资数额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间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