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否不可认定为工伤?

我在工厂工作时受了伤,但当时没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我现在担心这会影响工伤认定,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我很需要工伤认定来保障自己权益,想了解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认定
  • #劳动保护
  • #工伤保险
  • #法定情形
  • #员工过错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因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能认定为工伤,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只要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就具备了认定工伤的初步条件。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不在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之内。也就是说,员工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并不必然导致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虽然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本身不影响工伤认定,但员工有遵守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如果员工因自身过错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在认定工伤后,可能会在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上有所体现。例如,在一些民事侵权损害赔偿中,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比例。但这与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因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就不可认定为工伤。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的排除情形,就应该认定为工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