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是否有效?
我在处理工伤赔偿的时候,单位只给了我工伤事故调查报告的复印件。我担心这复印件没效力,影响我的权益。我想知道单位给的这个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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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是否有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复印件在法律中的基本概念。复印件其实就是原件的复制版本,它本身并不具备与原件完全等同的证明力。也就是说,它不能像原件那样直接、有力地证明事实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这表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更倾向于接受原件作为证据。但如果确实存在保存原件困难等情况,经过法院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单位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复印件而言,其效力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这份复印件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它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证明作用。比如,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同事的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都能和这份调查报告复印件的内容相匹配,那么它就有更大的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然而,如果只有这一份复印件,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来支持,而且单位或者其他相关方对这份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那么它的证明力就会大打折扣,很可能不被认可。所以,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最好能尽量获取调查报告的原件。如果实在无法拿到原件,也要注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增强这份复印件的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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