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赔偿是按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计算?
我最近遇到了工资赔偿的问题,公司说按照实发工资给我赔偿,但我觉得应该按应发工资算。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问问工资赔偿到底是按实发还是应发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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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资赔偿的计算中,明确是按应发工资来进行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概念以及法律依据。 应发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这里面涵盖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是劳动者劳动所得的总额。而实发工资,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之后,实际到达劳动者手中的工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所以,在涉及到工资赔偿,例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情况时,应当以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以经济补偿金为例,如果您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每月应发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就是用5000元乘以3,得到15000元,而不是按照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实发工资来计算。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者能够得到其应得的劳动报酬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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