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处于工伤康复期,但是不太清楚这期间工资该怎么发。公司给我发的工资和平时不太一样,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到底应该怎么发放,是和正常工作时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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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期间工资的发放问题,涉及到劳动者在受伤治疗恢复阶段的切身利益。在法律上,这部分工资被称作停工留薪期工资。简单来说,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以及其他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也就是说,在工伤康复期间,单位发给你的工资应该和你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一样。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过,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康复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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