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冲动交了定金还能退回吗,是否还要交赔付?
我前段时间在看房子,当时销售说得天花乱坠,我一时冲动就交了定金。现在冷静下来,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想问问这定金还能不能退回来,要是不能退,我是不是还要额外交赔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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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定金就像是一种保证,付定金的一方要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就可能要不回定金;而收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具体到你一时冲动交了定金又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一般而言,如果你是给付定金的一方,由于自身原因不想继续履行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你是无权要求退回定金的。并且,通常情况下你也不需要额外再支付赔付,因为定金本身就具有担保和违约惩罚的性质。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或者双方对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那么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撤销合同并退回定金。此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是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的,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超过部分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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