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改为经营拆迁时如何计算?


在法律层面,当仓储房屋改为经营用途后遇到拆迁,补偿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确“住改商”的概念,即将住宅、仓储等非商业用途房屋改为商业经营用途。在我国,对于“住改商”房屋的拆迁补偿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具体的计算方式,但各地通常会结合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判断补偿是按照仓储还是经营用途计算,关键在于是否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如果该房屋改为经营用途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经营手续,那么在拆迁时是有可能按照经营用途来计算部分补偿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住改商”房屋,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部分可能会参考类似经营用途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不过这也需要结合房屋的实际状况,比如房屋的位置、面积、使用年限等因素。 而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主要是针对经营行为而言的。如果能证明该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存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且因拆迁导致了停产停业,那么征收方就应当给予相应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计算方法各地不同,有的地方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有的地方则根据经营效益、经营规模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没有合法的经营手续,那么可能主要还是按照仓储用途进行补偿。此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通常会参考仓储用途房屋的市场价值,一般会低于经营用途房屋的价值。同时,也不太可能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若对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和结果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