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消费者的生存利益是什么?
我买了套商品房,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太清楚商品房消费者的生存利益具体指啥。就想知道这生存利益包含哪些方面,法律上是怎么保障这些利益的,万一我的利益受损了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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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消费者的生存利益,通俗来讲,就是老百姓购买用于居住的商品房,为的是满足自己和家人基本的居住生活需求,这是一种关乎生存的基本权益。从法律角度看,它主要体现在对消费者居住权利的保护上。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商品房消费者生存利益有诸多保障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这一规定就是从保障商品房消费者生存利益出发的。当开发商因为债务问题,房屋面临被执行时,如果消费者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阻止房屋被执行,确保自己能够顺利入住。此外,《民法典》中也有相关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确保消费者能够拿到所购买的商品房。 如果商品房消费者的生存利益受到侵害,比如开发商一房多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居住等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比如,开发商一房多卖导致消费者无法取得房屋,消费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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