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婆婆承诺给两套房婚后反悔怎么办?
我和老公结婚前,婆婆承诺给我们两套房子,当时大家都挺开心的,我也就没多想。可结婚后,婆婆却反悔了,不给房子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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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待。首先要明确的是,婆婆婚前承诺给两套房,这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一种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通俗来讲,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无偿送给别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而言,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但是,赠与又分为一般赠与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以及经过公证的赠与。 对于一般赠与,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婆婆承诺给的两套房还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给你们,婆婆是可以反悔撤销赠与的。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婆婆的承诺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这个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那么情况就不同了。根据法律规定,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和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例如,如果婆婆是因为你们结婚这个特定的道德义务而承诺给房,且有相关证据能证明,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那么婆婆反悔就可能不被法律支持,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婆婆履行赠与承诺。 所以,你要先看看是否有关于婆婆承诺给房的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证据,以及房子是否已经完成了产权转移等情况,再根据具体情形来决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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