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租赁合同的期限?
我租了个房子,签合同的时候没太注意期限这事儿。现在想弄清楚,到底在法律上什么样的情况算租赁合同的期限,是从签合同那天开始算,还是从实际入住开始算,到期是按合同上写的日期,还是有别的算法,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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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期限,通俗来讲,就是出租方把租赁物交给承租方使用、收益,承租方支付租金的这段时间范围。它明确了双方在租赁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有效时间段。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对于租赁合同期限的起算,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来确定。如果合同中明确写明了租赁从某一天开始,那么这一天就是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比如合同写着“租赁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月1日止”,那么2025年1月1日就是起始时间。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存在实际交付租赁物的时间和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一般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但如果双方另有约定或者有证据证明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那么也可以按照实际交付时间来确定租赁期限的起算点。 而租赁期限的终止,同样按照合同约定。当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租赁关系一般就自然终止。不过,如果承租方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这种不定期租赁,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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