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房产证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证过户所需资料会因过户类型不同而略有差异,但一般来说,常见的过户类型如买卖过户、赠与过户等都需要准备以下基础资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士)、房产证等。如果是继承过户,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如有)等相关资料。 下面我们以常见的买卖过户为例,来说说具体的手续流程。首先是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要就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这一步非常关键,合同中的条款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然后是进行网签,买卖双方需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网签手续。网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一房多卖,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办理网签时,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房产证、买卖合同等资料。 接着是办理过户申请,买卖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审核通过后,需要缴纳相关税费。税费的种类和金额会根据房屋的性质、面积、购买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常见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最后是领取新的房产证,缴纳完税费后,买卖双方凭借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新的房产证。至此,房产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成。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