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食品经营场所做什么?
在我国,食品销售者在食品经营场所需要遵循一系列规定,这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定和要求。
首先,食品销售者要确保经营场所环境整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这意味着食品销售者不能在脏乱差的环境中销售食品,要经常打扫经营场所,防止食品受到污染。比如,如果经营场所周围有化工厂等污染源,且距离不符合规定,就可能导致食品被污染,从而危害消费者健康。
其次,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该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销售者需要根据不同食品的特性,提供适宜的贮存条件,像冷藏、冷冻等。例如,对于生鲜肉类、奶制品等易腐食品,必须放在合适的低温环境下贮存,以防止食品变质。同时,要定期检查库存,一旦发现有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要及时清理,不能继续销售。
再者,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一制度有助于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追溯食品的来源和流向,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比如,如果消费者食用某食品后出现不适症状,通过进货查验记录就能找到该食品的供货者,查明问题所在。
另外,食品销售者还需要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这是为了方便消费者监督,让消费者能够清楚知道该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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